结论:
律师执业中两头获利属违规违法行为,会面临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律师法》及执业规范明确禁止律师在执业中两头获利,像同一案件为双方当事人代理、利用委托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收受对立方财物等行为均在此列。设区的市级或直辖市的区司法行政部门会依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如造成当事人重大损失或多次违规,将吊销律师执业证书。若该行为同时触犯刑法,比如构成受贿罪或职务侵占罪等,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会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如果大家在遇到法律事务时,发现律师存在这类违规违法行为,或是对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律师执业中两头获利,像为同一案件双方当事人代理、利用委托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对立方财物等,严重违反《律师法》及执业规范。这不仅破坏了法律行业的公平公正原则,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对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2.对于此类违规行为,设区的市级或直辖市的区司法行政部门会给予警告,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情节特别严重,如造成当事人重大损失或多次违规的,吊销律师执业证书。若行为触犯刑法,如构成受贿罪或职务侵占罪等,需承担刑事责任,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
3.解决措施和建议:
-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律师的执业活动。
-律师事务所要加强内部管理,对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培训,提高律师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鼓励社会公众对律师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奖励。
-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当事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律师执业时,若有两头获利的情况,像在同一案件里为双方当事人做代理、借委托关系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收受对立方财物等,这违反了《律师法》和执业规范。
2.依照相关规定,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司法行政部门会对违规律师予以警告,还可能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要是有违法所得,会被没收。情节严重的,会被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
3.若情节极其严重,比如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多次违规,律师的执业证书会被吊销。
4.若该行为同时触犯刑法,例如构成受贿罪或者职务侵占罪等,律师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会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
法律分析:
(1)律师执业应恪守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严禁两头获利等违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同一案件为双方当事人代理、利用委托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对立方财物等,严重违反《律师法》。
(2)对于此类违规行为,设区的市级或直辖市的区司法行政部门会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罚。情节较轻时,给予警告,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
(3)若情节特别严重,如造成当事人重大损失或多次违规,将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若行为触犯刑法,构成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等,需承担刑事责任,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
提醒:律师应严格遵守法律和执业规范,避免违规行为。当事人若发现律师有此类行为,可向司法行政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律师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杜绝为同一案件双方当事人代理、利用委托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对立方财物等两头获利行为。
(二)司法行政部门需加强监管,定期检查律师执业行为,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三)当事人若发现律师存在此类违规行为,可向设区的市级或直辖市的区司法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有违反规定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等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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