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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拒绝接房流程是怎样的

如果房屋存在重大质量缺陷,以至于对业主日常生活产生严重困扰和影响,那么业主有权拒绝接收该物业。在此情况下,业主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合理的修缮工作;若该房屋的质量状况无法满足合同约定的标准,亦或是经过修缮后仍然无法达标,那么业主可以考虑要求解除房屋销售合同,同时依据合同条款主张相关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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