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纠纷性质:先判断纠纷是否属于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若涉及人身关系纠纷,不能进行协议管辖。
(二)采用书面协议:以书面形式来选择管辖法院,避免使用口头协议。
(三)选择实际联系地法院: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方中选择管辖法院。
(四)遵守管辖规定:协议管辖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对于专属管辖案件按规定执行。
(五)明确管辖法院:协议中明确选择一个管辖法院,避免选择多个法院导致无法确定管辖而使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