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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仲裁中止的法定情形

李** 天津-东丽区 仲裁咨询 2026.01.26 17:50:02 479人阅读

哪些属于仲裁中止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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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一方当事人死亡时,相关人员应及时联系其继承人,告知仲裁情况,等待继承人明确是否参加仲裁。
(二)若一方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应尽快确定其法定代理人,可通过其近亲属协商或相关机构指定来完成。
(三)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情况,要积极寻找权利义务承受人,可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咨询主管部门等方式。
(四)遇到不可抗拒事由致使当事人不能参加仲裁,当事人应及时向仲裁机构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
(五)若本案需以另一案审理结果为依据,仲裁机构应密切关注另一案的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因法定事由需要暂时停止仲裁程序的,可以作出中止仲裁的决定。待中止仲裁的原因消除后,恢复仲裁程序。

2026-01-26 22:0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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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中止是在仲裁进行时,因法定事由暂停,等事由消除后恢复。
2.法定情形有:当事人死亡需等继承人表态;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未确定法定代理人;法人或组织终止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参加;本案要等另一案结果,另一案未审结;还有其他应中止的情况。
3.这些情形阻碍仲裁,消除后程序继续。

2026-01-26 21:0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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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仲裁中止是仲裁程序进行中因法定事由暂时停止,待事由消除后恢复,法定情形有多种。
法律解析:
仲裁中止是为了应对仲裁程序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当出现一方当事人死亡需等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未确定法定代理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当事人因不可抗拒事由不能参加仲裁、本案需以另一案审理结果为依据且另一案未审结等法定情形时,仲裁程序无法正常推进,只能暂时中止。这是为了保证仲裁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等这些阻碍因素消除后,仲裁程序就会继续。如果在仲裁中遇到类似情况,不清楚如何处理或对仲裁中止的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6 20:23: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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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中止是保障仲裁程序公正合理进行的重要机制。当仲裁程序中出现法定事由时,暂时停止仲裁是必要的,这样能确保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1.对于一方当事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法人或组织终止等情况,应尽快确定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相关机构可协助当事人完成身份确认和资格审查,加快程序推进。
2.若因不可抗拒事由导致当事人不能参加仲裁,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待事由消除后及时恢复仲裁。
3.当仲裁需以另一案审理结果为依据时,可与相关案件的审理机构沟通协调,了解进展情况,待另一案审结后迅速恢复仲裁程序。

2026-01-26 19:25: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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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仲裁中止是仲裁程序中的特殊情况,它是因法定事由出现而使程序暂时停止,待事由消除后恢复。这一机制保障了仲裁的公平与合理,避免因特殊情况影响案件的正确裁决。
(2)法定情形多样,如当事人死亡需等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等。这些情形会使仲裁程序无法正常推进,因为相关主体或条件不明确。
(3)仲裁中止是暂时的,一旦阻碍因素消除,仲裁程序就会继续进行,确保案件能得到妥善处理。

提醒:在仲裁过程中,若出现法定中止情形,当事人应及时与仲裁机构沟通。不同案件情况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员进一步分析。

2026-01-26 17:5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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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属于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专业解答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

    2024.08.17 2056阅读
  • 哪些属于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

    专业解答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

    2024.08.05 2294阅读
  • 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情形

    专业解答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3、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4、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5、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6、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7、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2024.06.25 10783阅读
  •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形有哪些?

    专业解答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2024.06.28 1208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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