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工程项目合同的平移行为并不具备合法性。这种操作实质上是一种项目转让行为,然而,根据相关
法规,
投标中标的一方不得擅自将宝贵的中标项目转移给他方,更不能采用不合规的方式,像零件分解那样把整个中标项目分割成多个部分转手给他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
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
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