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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死主动投案自首是否能减轻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故意伤害罪案件中的主动投案自首者,国家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其应受惩罚的程度;如若犯罪情节轻微,甚至有可能予以完全免除刑事责任。通常而言,这类犯罪分子的最终判罚将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基础之上,视具体情况给予从轻或减轻的量刑处理。
此外,对于那些已经展开强制措施或正处于服刑期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只要他们能够如实交代并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自身其他罪行,便可视为自首行为,从而获得相应的宽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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