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前缔结
遗嘱之际,遗嘱人必须亲自手书,而遗嘱所涉及的事宜也仅限于
个人财产的处理。
在拟定完毕后,遗嘱人应亲自在遗嘱之上签署自身姓名,同时注明书写遗嘱时的具体年序、月份及日期。
待
继承事务正式展开后,如存在有效遗嘱,则依据遗嘱内容进行
遗产继承行动即可。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
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
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