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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地区集体土地能变更为国有土地吗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体所有土地要转变成为国有土地,唯一合法的途径只有通过国家依法实施征收。
随后,必须办理相应的土地出让手续。
这一过程与购买新的国有土地所需支付的款项相比较来说,虽然价格相对较低,但是整个办理手续的过程却几乎相同。
通常情况下,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办理出让手续的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需要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从而变为国有;
其次,办理相关的土地出让手续;
最后,当所有手续齐全后,便可进行合法的土地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国有土地办理出让手续的过程涉及到众多严谨且重要的政策规定。
若涉及到用于房地产建设的土地,则需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公开的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而对于其他用途的土地,则可以直接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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