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屋交付之时,若发现实际测量得到的使用面积与双方约定的面积产生明显的缩减现象,并且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话,则双方应据实结算房屋的价值款项;然而,如果该比例超出了3%,买方即有权利选择
退房。在此种情况下,双方可进行友好磋商以解决问题,如无法达成共识,买方即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以便保护其合法权益。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