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屋出现
逾期交付状况时,所对应的
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契约内容,
当事人有义务依法继续履行各自应尽之责;其次,逾期交付可能给另一方当事人带来的
经济损失也应当负责
赔偿;第三点,倘若双方对于逾期交付产生的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可考虑
解除合同关系,同时全额退回所有已付账款,以及相关利息费用等。一旦在合同履约期间内,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按照合同里设定的期限去履行应当承担的各项义务,或者是履约过程中存在瑕疵,比如未能按期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等情况,那么该方当事人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继续
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对造成的失误进行补救或者赔偿由此引发的损失等等。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