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客户提出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请求而引发的法律争议,其
诉讼费的收取原则主要根据
诉讼请求中涉及的金额或标的物的市场价值进行定制。根据金额范围的不同,对应的收费档次亦有所区分。 具体而言,针对诉求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案件,每宗需预先支付的
诉讼服务费用为人民币50元。当诉求金额位于1万元至10万元之间时,该部分的诉讼服务费用将按2.5%的比例进行收取;类似的计算方式也适用于10万元至20万元及20万元至50万元两个区间,但收取的比例分别调整为2%与1.5%。至于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诉求部分,则将按照1%的标准进行收取;接下来是从100万元至200万元的诉求部分,收取的比例进一步下调至0.9%。此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可能出现诸如现场勘查费、技术
鉴定费以及公告费等多种额外支出,此类费用通常需根据具体情况单独结算并支付。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
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
姓名权、名称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
损害赔偿,
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
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
商标、
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
当事人提出案件
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 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