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争议问题的
处理方式,主要涉及到以下四个步骤:第一,和解;第二,调解;第三,
仲裁;最后,
诉讼。在这几个环节中,涉案
当事人拥有自主选择权,既可选择通过和解或调解来解决纷争,也可选择不接受和解或调解,进而依据仲裁协议向相关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对于涉及国际事务的案件,当事人同样有权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其他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若当事人未能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本身存在效力瑕疵,那么他们便有权利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