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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租金和房贷可以同时抵扣吗

同时进行抵扣?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关于房屋贷款利息及房租支出部分规定指出,这两种费用不可在一个税务年度同时进行抵扣。
若夫妇双方达成共识,可由任意一方单独承担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责任;而当夫妇双方主要工作城市完全重合时,他们仅能允许有一方对住房租金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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