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到卖淫以及
嫖娼活动的行为,通常将面临
拘留和
处罚款的双重制裁。
具体而言,若有人实施此类
违法行为,将会被强制实行至少十日至多十五日不等的拘留,并且处
罚金也将在四千九百元或以下的范围内;
然而,如果情节较轻的话,惩罚力度则可能降低为五个工作日之内的拘留或是五百元人民币的罚金。
另外,如果发生在公开场合如街道、广场等地的拉客招嫖行为,相关人员也将受到最少五日或最高五百元的拘留处分或者罚金处理。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