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买家未完成
过户手续的情况,出售方有权进行
机动车注销操作。
机动车注销泛指符合国家设定的强制
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灭失或出现严重交通事故等特殊状况时,必须经过车主提出申请,方可进行机动车
注销登记。
在这个过程中,车主务必积极履行通知义务,敦促买方尽快办理车辆所有权的手续转移,以防因未能及时处理,而导致买方遭受经济及法律层面的不必要困扰和损失,此责任须由卖方全权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