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存在受到
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关系,受胁迫的
当事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婚姻关系无效。
在此类情形下,申请宣告
婚姻无效的时间须从胁迫行为结束之日算起,且需在一年之内进行申请。
若曾遭受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则应在身体得以恢复自由之后的一年之内依照上述法定期限完成相应递诉。
在缔结合同时,如果一方患有
重大疾病,应当将真实情况提前告知并征得对方同意;
如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另一方可据此法律条款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对于这样的案件,需要在知晓或应当知晓
撤销婚姻事由之日算起,一年以内完成上诉申请。
《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
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