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公诉机关指控之嫌犯在
刑事侦查程序中有权获得
辩护人的帮助和支持。
然而,必须明确的是,在调查或
刑事拘留期间,唯一能够被委聘担任嫌犯辩护人的角色只有律师这一职业群体。
当
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作为其辩护人之后,该律师有责任向负责
案件处理的
司法机关进行及时通报。
需要发挥,自
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首次讯问或是实施
强制措施的那一天开始,嫌犯即已享有聘请辩护
人的权利。
《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
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
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