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倘若某人触犯交通运输安全
法规并导致严重事故发生、造成无辜大众生命丧失,那么此人便有可能面临
刑事追责。然而,其是否将被
刑事拘留,则要视具体案情及当地执法部门的调查结论而定。若
办案人员判定有必要采取
拘留手段确保
司法程序的顺畅运作,或防范
行为人逃避应负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嫌疑人均有被刑事拘留之虞。通常而言,
拘留期限严格控制在不逾越30日之限,但可因案件特殊情形而依法予以适当延期。若嫌疑人为罪行得到证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将有可能遭受相应的刑法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