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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变更居住权纠纷怎么处理

在涉及到处理居住权争端的法律程序之中,通常我们可以将其主要的操作环节归纳为如下几个重要阶段:首先,拟定一份恰当的起诉状无疑是准备过程中的首要任务之一。接下来,原告方需要将这份诉状递交至涉案不动产所归属的地理区域范围内(须注意,若涉及已办理过登记手续的不动产物权证券,那么诉讼应在不动产登记簿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所记载的地盘发起诉讼;然而,针对那些尚未完成登记手续的同类案件,其适宜的诉讼地点是以不动产物权的实际所在地为准)的法院进行立案受理。最后,只需耐心等待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定,便能顺利完成整个诉讼流程。鉴于这类纠纷往往与不动产物权有着紧密的关联性,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向具有专属管辖权的特定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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