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承租方擅自提前解除租约,依据相关
合同条款约定,应向出租人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作为补偿。在确认承租方所损害的实质性损失超出所设定的
违约金标准之后,可从承租方所缴纳的
保证金之中进行扣除,以填补出租人实际受损金额。若是出租方违反协议,擅自提前终止租约,则同样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并全额归还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同时,对于因出租方
违约行为而给承租方带来的
经济损失,亦应予以
赔偿。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