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破产清算专题 > 个人破产后是否仍需偿还债务

个人破产后是否仍需偿还债务


1.在我国当前的法律架构中,并未确立个人破产制度。
仅有对于企业破产后的债权债务清偿和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2.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即使企业资不抵债,其所负债务并不意味着可以予以豁免。
相反地,应当对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全面清点与评估,然后按照法定程序将其分配给债权人并清偿相应的税费
3.至于个人而言,其无法申请破产保护,而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必须如数偿还。
这是出于对社会公众利益的考虑以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必要措施。
4.如果长期拖欠银行贷款而未予偿还,可能面临以下后果:银行将采取多种手段督促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若仍未能得到有效解决,银行有权诉诸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二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