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地产方面,我们必须明确,当房屋建筑面积与原合同约定的尺寸相差不超过3%之时,应当以实际测量面积作为结算房价款的依据;然而,若差异超过了这个数值,那么作为购买方的您将享有更多的权利。此时,您有两种选择:
首先是取消本次交易,卖方应全额退还您所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
其次,如果您决定继续执行合同,那么卖方需要按照面积误差的比例以及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向您支付两倍的金额作为补偿。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