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明文规定:
当婚姻关系破裂需要
离婚时,
共同财产的分配应该以双方的协商为基础进行,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通过向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并由法官依据法律作出最终的决断。
(2)依据相关规定,在
夫妻双方离婚的过程中,任何一方因为承担了更多的
抚养子女、照顾老年家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者等较多义务而导致自身付出过多的情况下,均有权向对方提出
经济补偿的要求,这样的诉求必须得到另一方的支持和配合。
(3)当婚姻关系破裂导致离婚时,夫妻间的
共同债务理应由双方共同负责偿还。
若出现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
债务或其中一方单独拥有部分财产的情况,双方应尽可能商定合理的偿债方式;
若不能够达成协议,则应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4)在离婚的过程中,若某一方在物质上遭受困境,另一方有能力负担但未提供足够援助的,则应受到适当惩罚。
解决这一问题的具体方法应遵循双方的约定;
若未能达成协议,就应该由人民法院来作出公正的判决。
(5)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存在诸如
重婚、与他人共居、施暴,虐待配偶、遗弃
家庭成员以及犯有其他严重过失错误如赌博等情况,如果这些行为导致了婚姻关系的破裂,无过错的那一方则有权向有罪的那一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