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所必须承担的主要义务和权利如下:
首先,需要承担延迟
履行合同的相应
违约金;
其次,必须对因
延期交房而产生的
经济损失给予合理
赔偿;
最后,如果是由于开发商本身的问题造成的延期交房,应依据合同规定进行
违约责任追究。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责任依照合同约定,于规定期限内将符合交付使用标准的
商品房交付至购房者手中。若未能按时交付,则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然而,若因
不可抗力因素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其他原因导致延期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通知购房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