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因
房屋质量问题发
起诉讼要求退还
购房款的案件中,原告可依法主张
败诉方应承担
诉讼费用。
然而,若通过人
民法院主持调解,买卖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那么诉讼费用的承担也可由原、被告自行协商而定。而在审理过程中,若出现部分
胜诉与部分败诉的情况,则双方需各自承担相应比例的诉讼费用。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
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条第
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
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
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