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是开展协商活动:
首先,
纠纷的两方应该遵循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兼顾实际情况的基本准则,展开积极的沟通与交流,共同探讨并寻找出双方均能认同的
纠纷解决方案。
其次,若协商无法取得预期效果,可考虑寻求上级组织或权威机构的协助,比如村民自治组织的介入、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助或者类似的相关机构的帮助。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组织往往能够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有效地促进双方矛盾的化解进程。
再次,对于协商及调解手段均未能解决问题的场合,可能需要通过
仲裁或者
诉讼等合法途径来解决争端。在这两个环节中,
当事人有义务提供充分且有力的
证据以及素材,从而为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强有力的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