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
购房定金的具体操作规程大体如下所述:
首先,需对购
买房屋所签订的正式
买卖合同予以审慎审查,其中涉及到退还款项的具体条款及相应的前提条件、提前告知时间以及
当事人需要承担的相关责任与应尽义务等内容,务必做到心中有数。
其次,向房产开发企业或销售方提交正式的书面
退款申请,同时随同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支付款项的收据、双方之间的书面沟通记录等等,务必要
保证申请内容表述明确,理由充分。接下来,与房产开发企业或销售方进行深入的商谈,就退还款项事宜展开实质性的对话。双方可采取召开会议、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交流,并积极寻找能够共同解决问题的途径。若经过上述努力仍未能与房产开发企业或销售方就退还款项达成共识,则可考虑向相关部门或机构
申请仲裁或调解。这些机构将会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
法规来妥善处理争议事项,并全力推进退还款项的执行工作。
最后,若所有其他途径均告失败,那么您有权选择通过提
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并力争追回购房定金。在此之前,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为详尽的法律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