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房屋购买合同时,如若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履行相应义务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作为接受
定金的一方是具备权利向其索回双倍定金
赔偿金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明文规定:在接受定金一方出现未履行或未完全
履行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这一情况时,其有责任向支
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