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商铺租赁合同中,
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出租方未能按照合约规定的时间和条件提供房屋及相关附带设施;
其次是出租方交付给
承租方的租赁物业未能达到或者无法维持原定的标准和要求;
再者,出租方可能侵犯了承租方在租赁物业上的优先购买权;
此外,承租方如未能按照合约条款按时、足额地支付租金也属于
违约行为;
同时,如果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业时存在不当操作,也将被视为违约;
最后,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私自进行
转租、转借或者更换租赁物业的行为也是违约的表现之一。
《关于审理城镇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
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