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撰写
诉讼状时,应首先详细列明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接着明确陈述各项
诉讼请求,最终将整个事件涉及到的来龙去脉详尽阐述;
(2)随后,您需携带填写完整的
起诉状以及按被告人数提供的相应副本,同时附上案件所需的相关
证据原件和
复印件前往所在地法院的
立案庭办理案件立案手续;
(3)待法院收案并核实之后,将会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而向原告发放举证通知书以告之对方举证的期限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