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房产过程中,若您支付了排号费用却因故未能购买该物业,这笔款项是完全能够退还给您的;
然而,倘若开发商拒绝返还此项费用,您便有权发
起诉讼来追究开发商未取得
期房预售许可证而擅自销售房屋之行为,进而导致
买卖合同无效。在此种情况下,作为
购房者,您所支付的排号费用实际上相当于购房
意向金,可被视作购房
保证金。因此,当您提出退还请求时,由于并未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且存在一定程度上的
违约责任,通常还需提交一份正式的
退房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
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
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