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若未能如约交房,通常属于异常现象。依法签署的合约对于签约双方皆有严格的
法律效力,开发商必须依照双方共同商定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交房日期如期交付房屋。除非遭遇
不可抗力事件或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共识,否则任何形式的
延期交房都将被视为
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因此负担起相应的
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