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原则上是可以退还的,然而这仅限于特定情况之下。例如,若卖方因为其本身的原因未能顺利签订
购房合同,此时买方有权请求返还所缴纳的
定金。
另外,如果并非买卖双方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订立,那么同样应该退还定金。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