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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不预售的房子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第二条款规定,出卖方若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文件而与买方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情况下,该等合同应视为无效;然而,如在诉讼请求提起之前,出卖方已经成功获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上述合同将被判定为有效。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最新修订: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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