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
购房过程中,若
定金合同仅由其中一方签署,该合同仍然具备
法律效力。这是由于夫妇二人在处理共同所有的财产时,拥有同等的决策权利与处置权限。因此,当夫妻中的任意一方以夫妻共有的财产购
买房产并供家庭共同使用时,所签订的定金合同便自然而然地具有了有效性。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