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产
逾期未能交付,经过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催促仍未果,则业主有权选择退出购买并要求开发商立即退还所支付款项,同时开发商应依法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当事人有一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或者是履行义务时存在瑕疵的,都应该对由此造成的其他方面的损害进行
赔偿,比如继续
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直接
赔偿损失等等。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
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