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蕴含着巨大的法律约束力,若任一方违反了此预售合同的约定,将不可避免地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及责任。我们所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由
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通过协商共同订立的一份契约,其中商品房预售方承诺在双方议定的期限内,将已经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移交给预购方,作为交换条件,预购方需要向预售方支
付定金或者部分
购房款项,并按照约定的时间接受商品房。这种协议属于常见的合同形式之一,受到了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严格监管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