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退换,可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与申请。
订金乃是在双方签署或实际
履行合同之前所支付的某种款项,亦或替代品的
保证押金。在此过程中,支付此笔款项的一方,我们称之为订金支付方;而收取此笔款项的另一方,则被我们尊称为订金接收方。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
当事人有权约定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订金,作为对债权保障的
担保措施。待
债务人履行完其应尽之义务之后,订金将被视为等额价款或予以追回。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