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利查询房产档案,申请者必须携带
房产证及业主
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当地档案管理部门进行调阅。针对防范
一房多卖现象,建议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
购房者务必在购置前进行全面的
产权调查。交易中心通常会保存房屋的初始记录,其中包含有关房屋的各项基础信息,如
土地使用权状况、产权共有权等。在发现
房屋产权证上所载内容与实际调查结果相异之时,务必有所警惕,因为这种情况下卖方很可能已经实施了
一房二卖的行为。
其次,在签署
买卖合同时,建议购房者要求卖方将房屋产权证暂时交由第三方保管,直至完成
过户手续之后,再由第三方将其归还给卖方。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避免卖方利用房屋产权证继续进行一房二卖的操作。
最后,建议购房者在完成交易中心登记程序之后,再向卖方支付首付款。
商品房一房多卖,又称商品房多重买卖,是指卖方就同一套商品房与多个买方分别签订两份或者更多份买卖合同,从而导致多个
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的产生。在处理这类
纠纷时,主要涉及到相关买卖
合同效力的确认以及争议商品房所有权归属的判定问题。在众多的商品房多重买卖合同中,当多个买方均声称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时,究竟应该赋予哪一位买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无疑是解决此类纠纷的关键所在。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
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