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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定金无购房资格能退吗

对于未具备购房资格而缴纳的定金能否得到退还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形将其区分为:1)若开发商或者中介方曾经作出过能够为购房者提供办理购房资格的明确承诺,在这种情况下引导购房者签署相关合同并且已经支付了定金,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对方全额退还定金,且无需承担任何额外责任。如若未能实现退款,购房者可直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以诈骗罪对该行为提出诉讼;2)倘若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获得购房资格,例如自行与中介机构或其他渠道达成协议,承诺为其办理购房资格,但最终未能成功完成销户手续,亦或是由于个人失误导致名下房产记录错误等情况,通常情况下,定金是无法得到退还的。然而,具体的处理方案仍需与开发商进行详细商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最新修订: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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