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争议
诉讼流程详情如下所述:
首先,向所在地区域法院呈交
起诉状及相关
证据;
其次,由人
民法院自收到起诉状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
立案;再次,若案件已获受理,法院将发送《
案件受理通知书》以及《举证通知书》,并书面通知
当事人缴纳相关费用;接下来,于指定的
举证期限内完整提交所有证据文件;
最后,静候法院安排审理日程及进行法庭调解及宣判定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
起诉时须向人民法院
递交书面起诉状,并按被告方人数提出相应副本;同时,第一百二十三条亦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应对当事人依法享有之法定起诉权益给予充分保障。凡满足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法定条件者,法院应无条件受理;如符合起诉要件,应于七个工作日内立案,并发给当事人《立案通知书》;否则,应通过
裁定书形式于七日内予以否决。对于该裁定,原告诉诸异议可向上诉程序寻求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