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已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的
购房定金尚可返还。若任意一方擅自毁约致使无法签订相关合同,则
定金不予返还且不予以
双倍赔偿;若由于特殊原因诸如政策变更、自然因素等导致无法签订商业合同,那么所支付之定金可以返还;若由于双方对协议以及
补充协议内容理解不一致或未能就具体条款达成共识而导致无法
签署合同,这并不归咎于任何一方,此时所支付之定金亦可返还;除上述情形之外,其余情况下所支付之定金均不得要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