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中介机构购
买房产过程中所引发的
纠纷中,若发现中介存在过错,那么中介需要对其过失负责;反之,倘若并未发现中介有任何不当之处,则无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关于
购房时
违约责任的确定与承担问题,并非仅仅局限于买卖双方
当事人之间,还包括了中介公司在此类交易中的角色定位和合法权益。而在遵守相关
法规与准则的前提下,只要中介公司能够忠实:依据法定核准的业务范畴来开展经营活动,以及诚实地向当事人提供与其所签订合约有关的全部真实信息,便无法被指控存在任何违约责任之责。
《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
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