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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被认为是洗钱罪

洗钱罪,顾名思义,即为了掩盖、隐藏特定犯罪所获取之财产及其收益的真实来源与性质,而采用各种手段如提供资金账户、将财物转化为现金或金融票据等形式,或者通过转账、其他支付结算途径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乃至采取其他方式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真实来源与性质的行为。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之规定,对于实施洗钱罪行者,应依法予以没收其犯罪所得及由此产生的收益,同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情节严重者,则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单位亦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对此类单位应处以罚金刑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述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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