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缔
结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仍然存在生育孩子的可能。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即便是未能正式步入婚姻殿堂,对于公民的生育权并无实质性的影响。
而且,
非婚生子女拥有与已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任何人均不得对其加以歧视或实施侵害行为。
其次,不直接承担
抚养责任的非婚生子女之生父或生母,应肩负起为未成年子女或是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支付
抚养费的责任和义务。
虽然生育权是由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否已婚,均可申请生儿育女。
然而,若在未取得
结婚证的情况下生育子女,确实会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例如办理子女户籍登记时需要繁琐的手续等等。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