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颇具争议性,但需注意的是,即便阳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阴合同仍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被认定为有效。
这取决于具体案件所涉及的事实和情况。
请注意,倘若行为者与受其影响的第三方通过虚伪的意思表示缔结了一项
民法上的
法律行为,该行为将被视为无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阳合同”被判为无效。
然而,以虚伪的意思表示掩盖或隐藏的其他民法上的法律行为的效力如何,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来对此加以评断和处理。
换言之,对于这部分隐含的“阴合同”的效力,应以相关法律为准绳,若其符合既定法定条件,就应当被认可为有效合同,并主导双方共同遵守和履行。
相反,如果“阴合同”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条件,那么它就将会被标定为
无效合同,且自始至终都不会产生任何约束力。
因此,当此类无效合同出现时,相关各方有权利请求法院对之进行确认和宣告。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
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