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在以下七种情况下,购买
商品房的买家可以选择退货且无需承担任何
违约责任:1.
买房交易合同若因此类原因被官方认定为无效,那么买方即具备了要求退货的正当权利;
2.若是因为类似原因致使
买卖合同被法律撤销或宣告无效,买方同样拥有此项权利;
3.如果在贷款过程中遇到无法如期获得审批的问题,买方也有合法的权利要求取消订单并将房产退还给卖方;
4.若卖方因故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向买方交楼或是未及时协助买方办理
房屋所有权手续
逾期达到了一定的期限,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退货请求;
5.若统计数据显示,所
购房屋的面积误差值已经超过合同规定的绝对界限3%,买方也有充分的理由提出取消合同并要求退货;
6.若发现房屋的地基结构稳定性存在严重问题,买方亦可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取消交易并退货;
7.在未经买方同意的前提下,卖方若擅自更改了原有的小区规划或房子设计方案,买方就此拥有权力要求取消该笔交易并要求退货;
8.一旦发现所购房子的户型并非当初房屋工程师在平面图上预设的设计方案,买方由此产生疑虑并希望取消合同的情况下,仍可依规要求退货。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
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