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交付房屋之
法律诉讼时限:
(一)针对以“延付或拒绝支付租金”为特别
诉讼事项之情形,其法律时效为一年;
(二)对于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益之诉讼案件,其一般诉讼实效规定为三年;
(三)在某种特殊情境下,即若“自权益受侵害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此类案件。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对
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
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