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前提是需确定该房产的质量保修期限是否已过期。倘若尚未过保质期,房屋内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您可选择向所在地的质量检验监督站投诉维权。至于房屋质量的评估工作则可以交由专业化的机构来负责执行。在处理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时,应首选同开发企业展开积极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法,随后便需要向建设委员会、规划局等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报备和检测。关于房屋质量争议双方
当事人若能达成共识,则可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编制评估报告书。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