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
商品房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您有权寻求
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进
行权威鉴定。在入住新居之前,业主务必委托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通常为所在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为确保鉴定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业主应携带关键资料,如房屋用地手续(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许可证以及施工图纸)及消防手续等,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以便完成鉴定工作并获得明确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